01SECTION
商标与专利
- 01实行申请在先原则,商标保护期10年,可续展,每次续展10年;续展费可在到期前6个月内缴纳
- 02安哥拉不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,不可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安哥拉,须向IAPI(安哥拉工业产权局)单一申请
- 03不支持多类申请,每个尼斯分类须单独提交;所有申请文件须附葡萄牙语翻译,并经公证及安哥拉领事认证
- 04异议期为商标申请公告后60天,可申请一次30天延期;异议程序无法条明文规定,实务中由IAPI裁量受理
- 05可注册类型包括商品商标、服务商标、集体商标、认证商标;不承认在国外或国际条约下取得的注册,须在安哥拉重新注册方受保护
- 06发明专利保护期15年(自申请日起),低于国际常见的20年标准;工业产权法(Law No. 3/92)制定于1992年,2023年起有新法草案在公众咨询中
- 07安哥拉于2007年12月27日加入PCT及巴黎公约;PCT国家阶段进入期限31个月,巴黎公约优先权发明12个月、外观设计6个月
- 08实审周期平均约5年;宽限期6个月(仅限申请人本人或第三方滥用导致的公开);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保护期5年,可续展两次各5年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单一申请(1类) | 12-24个月 |
| 发明专利(实审) | 约5年 |
| 外观设计/实用新型 | 6-12个月 |
| PCT国家阶段进入 | 优先权日起31个月内 |
常见问题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