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SECTION
商标与专利
- 01实行申请在先原则:谁先申请谁获权,中国品牌被抢注案件逐年上升,建议产品入境前6-12个月完成申请
- 02越南为马德里体系成员,可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越南,也可向越南知识产权局(IPVN)单一申请;支持多类申请
- 03商标公告后至实质审查结束前均可行使异议权,注册有效期10年,可续展;续展宽限期6个月
- 04可注册商标类型:商品商标、服务商标、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;需委托本地代理提交(POA_required)
- 05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、实用新型10年、外观设计5年(可续展两次共15年);巴黎公约优先权发明/实用新型12个月、外观设计6个月
- 06PCT途径进入越南国家阶段期限为31个月;实审请求需在优先权日起42个月内提出,实审周期约12个月;授权公告后9个月内任何第三方可提异议
- 07可利用ASPEC(东盟专利审查合作计划)加快审查,参考新加坡、马来西亚等国同族审查结果
- 08连续5年未使用的注册商标可被他人申请撤销,落地后需保留使用证据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单一申请(1类) | 12-18个月 |
| 马德里指定越南(1类) | 12-18个月 |
| 外观设计专利 | 10-14个月 |
| 发明专利(实审) | 2-4年 |
常见问题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