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SECTION
商标与专利
- 01实行申请在先原则,INPI(国家工业产权局)主管;2025年12月新规(583/2025决议)后INPI不再主动引证在先近似商标,仅审查绝对理由(显著性、公共秩序),商标监测责任完全转移至权利人
- 02非马德里体系成员,须直接向INPI提交单一申请;不支持一标多类,每个尼斯类别须单独申请、单独缴费
- 03商标注册有效期10年,可续展;续展宽限期6个月;公告后30天内第三方可提异议;可注册类型涵盖文字、图形、混合、三维、声音、运动、气味、位置、触觉、色彩组合及商业标志
- 04非PCT成员,须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直接向INPI提交专利申请,优先权期限发明12个月、外观设计6个月;阿根廷于2026年3月取消医药专利审查限制
- 05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(自申请日起,不可延长),实审须在申请日起18个月内请求(6个月宽限期);实审积压严重,首次审查意见3-5年,医药/化工领域整体授权可达10年
- 06可利用PROSUR专利审查高速路(PPH),与巴西、智利、哥伦比亚、厄瓜多尔、巴拉圭、秘鲁共享审查结果,若同族申请已在成员国获正面意见可加速INPI审查
- 07外观设计须直接向INPI提交(非海牙外观体系成员),保护期5年,可续展两次共15年
- 08外国申请人须委托阿根廷本地代理并提交经认证的委托书(POA),须在阿根廷设立法律送达地址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单一申请(1类) | 12-18个月 |
| 马德里指定(1类) | 不适用(非马德里成员) |
| 外观设计专利 | 12-18个月 |
| 发明专利(实审) | 3-10年 |
常见问题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