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SECTION
商标与专利
- 01实行申请在先原则,商标保护期10年(自申请日起),可续展,每次续展10年;续展宽限期6个月
- 02主管机关为阿塞拜疆共和国知识产权局(COPAT),负责商标、专利、版权等知识产权注册与管理
- 03支持多类申请,一件商标申请可覆盖尼斯分类多个类别,官费按类别累加;可注册类型包括文字商标、图形商标、三维标志、颜色组合商标、集体商标
- 04无正式异议程序,但商标公告后任何利害关系人可向COPAT提交含反对理由的告知函(informational letter),由审查员在实质审查中参考
- 05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(自申请日起),需逐年缴纳年费维持;实用新型保护期10年;外观设计保护期15年
- 06PCT国家阶段进入期限30个月(自优先权日起),巴黎公约优先权发明12个月、外观设计6个月;专利申请公布后有6个月异议期
- 07新颖性宽限期12个月(自发明人本人披露之日起),优于部分国家无宽限期的规定
- 08阿塞拜疆1995年加入马德里协定、2007年加入马德里议定书,可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阿塞拜疆;2010年加入海牙外观设计体系,可通过海牙国际申请指定阿塞拜疆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单一申请(1类) | 10-14个月 |
| 马德里指定(1类) | 18-24个月 |
| 发明专利(实审) | 2-3年 |
| 外观设计专利 | 8-12个月 |
常见问题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