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SECTION
商标与专利
- 01实行申请在先原则,商标保护期10年(自申请日起),可续展10年;商标法源自英国1994年商标法,采用尼斯分类
- 02文莱于2016年12月6日交存马德里议定书加入书,2017年1月6日正式生效,可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文莱;此前仅可向BruIPO单一申请
- 03异议期为商标公告后3个月;可注册类型包括文字商标、图形商标、字母商标、数字商标、商品形状或包装三维商标
- 04不支持多类申请,每个尼斯分类需单独提交;非居民申请须委托文莱本地代理
- 05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(自申请日起),BruIPO仅做形式审查不做实质审查,授权速度快但专利稳定性需自行评估
- 06PCT国家阶段进入期限30个月(自优先权日起),翻译文件提交有2个月宽限期;巴黎公约优先权发明12个月、外观设计6个月
- 07BruIPO设有12个月宽限期(grace period),发明人公开后12个月内申请不影响新颖性
- 08外观设计保护期15年(初始5年+两次5年续展),文莱于2013年12月24日加入海牙体系,可通过海牙国际申请指定文莱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单一申请(1类) | 12-18个月 |
| 马德里指定(1类) | 18个月(驳回期限) |
| 发明专利(形式审查) | 12-24个月 |
| 外观设计注册 | 6-12个月 |
常见问题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