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SECTION
商标与专利
- 01实行申请在先原则(first-to-file),商标保护期10年,可续展10年;采用尼斯分类(Nice Classification),支持多类申请,每增加一类加收费用
- 02伯利兹于2022年11月24日向WIPO交存马德里议定书加入书,2023年2月24日正式生效,可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伯利兹;此前仅可向BELIPO单一申请
- 03异议期为商标公告后90天(约3个月),任何第三方可在公告期内向BELIPO提交异议通知;异议答复期为30天
- 04可注册类型包括文字商标、图形商标、组合商标、颜色商标、立体商标;2025年6月修订商标规则,禁止将政党符号注册为商标
- 05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(自申请日起),需逐年缴纳年费维持;伯利兹于2000年6月17日加入PCT,国家阶段进入期限30个月(自优先权日起)
- 06PCT国家阶段需提交: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、国际申请副本、说明书/权利要求书/摘要/附图、ISR(如有);BELIPO在收到申请后30个月内出具首次实质审查意见
- 07外观设计可通过海牙体系国际注册指定伯利兹(2019年2月9日生效),BELIPO审查与注册决定通常在1个月内作出;巴黎公约优先权发明12个月、外观设计6个月
- 08商标执法由BELIPO与伯利兹法院共同管辖,注册商标可作为权属初步证据提起侵权诉讼;海关可依注册商标实施边境保护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单一申请(1类) | 8-12个月 |
| 马德里指定(1类) | 2023年2月24日后可办 |
| 发明专利(PCT国家阶段) | 30个月内进入 |
| 外观设计(海牙体系) | 1-2个月 |
常见问题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