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SECTION
商标与专利
- 01实行申请在先原则,商标保护期10年(自申请日起),可续展,每次续展10年;2007年《工业产权法典》(Decree-Law No. 4/2007)为主干法律,2025年新《工业产权法典》已通过,商标保护期改为自申请日起算
- 02佛得角于2022年4月6日交存马德里议定书加入书,2022年7月6日生效,可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佛得角;此前仅可向IGQPI单一申请
- 03支持多类申请(multi-class),一份申请可涵盖多个尼斯分类;外国申请人须委托当地代理并证明与佛得角的商业联系
- 04异议期为商标公告后2个月,可申请延长1个月;可注册类型包括商品商标、服务商标、集体商标、认证(质量)商标
- 05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(自申请日起),需缴纳年费维持;PCT国家阶段进入期限30个月(自优先权日起),2022年7月6日起可经PCT途径指定佛得角
- 06实用新型保护期10年(自申请日起);外观设计保护期最长25年(每5年续展一次),2025年新法引入未注册外观设计3年保护
- 07佛得角2022年加入ARIPO,已批准Harare议定书(专利与外观设计)和Banjul议定书(商标),可通过ARIPO区域申请指定佛得角
- 08商标公告刊载于《知识产权公报》(Boletim da Propriedade Intelectual),每年不定期发布数期,目前无在线商标检索数据库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单一申请(1类) | 12-18个月 |
| 马德里指定(1类) | 18-24个月 |
| 发明专利(实审) | 2-4年 |
| 外观设计注册 | 6-12个月 |
常见问题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