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SECTION
商标与专利
- 01实行申请在先原则,商标保护期10年(自注册日起),可无限续展,每次10年;续展可在到期前6个月办理,到期后6个月宽限期内仍可办理(须缴滞纳金)
- 02厄瓜多尔尚未加入马德里议定书,仅可向SENADI(国家知识产权局)提交单一国申请,无法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
- 03不支持多类申请,每个尼斯分类须单独提交一份申请;采用尼斯国际分类
- 04异议期为商标申请公告后30个工作日内,不可延期;公告后第三方可基于在先权利提异议
- 05可注册商标类型包括:文字商标、图形商标、三维商标、证明商标、集体商标、商号、商业口号、原产地名称与地理标志;声音商标和气味商标在安第斯第486号决议框架下可获保护但实务案例较少
- 06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(自申请日起),不可续展;需在申请公开后6个月内请求实质审查,实审周期约5-7年
- 07PCT国家阶段进入期限31个月(自优先权日起),巴黎公约优先权发明12个月、外观设计6个月;实用新型保护期10年,无实质审查
- 08外观设计保护期10年(自申请日起),安第斯共同体成员(哥伦比亚、秘鲁、玻利维亚)间可基于第486号决议享受区域联动保护
- 09SENADI无公开在线商标数据库,申请前需委托代理所向SENADI申请检索报告;商标连续5年未使用可被第三方申请撤销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单一申请(1类) | 12-18个月 |
| 发明专利(实审) | 5-7年 |
| 外观设计注册 | 12-18个月 |
| PCT国家阶段进入 | 优先权日起31个月内 |
常见问题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