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SECTION
商标与专利
- 01厄立特里亚目前无商标法,无法通过官方途径注册商标;1993年独立后不再承认依埃塞俄比亚法取得的商标权,政府曾允许在官报发布警示性公告(Cautionary Notice)作为替代保护,但2009年起被信息部叫停至今
- 02厄立特里亚非《巴黎公约》成员、非马德里议定书成员、非TRIPS签署国、非OAPI/ARIPO成员,亦非WTO成员,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参与度极低
- 03厄立特里亚无专利法,无专利注册制度,亦非PCT成员,无法通过PCT国家阶段进入;外观设计、版权同样无专门立法
- 04厄立特里亚于1997年加入WIPO公约,是迄今唯一的知识产权相关国际成员资格,但无配套国内立法
- 05在无注册制度的情况下,品牌保护只能依赖合同条款(如经销协议中的商标使用限制)、技术转移协议备案(《投资公告》第7条)以及市场监控等替代手段
- 062015年《厄立特里亚国公民法典》(CCSE)对知识产权有零散提及,但条款模糊,缺乏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执行机制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注册 | 无法注册(无商标法) |
| 专利申请 | 无法注册(无专利法) |
| 警示性公告发布 | 2009年起暂停 |
| 技术转移协议备案 | 投资中心受理·约10个工作日 |
常见问题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