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SECTION
商标与专利
- 01实行申请在先原则,商标保护期10年(自申请日起),可无限续展,每次续展10年;续展宽限期6个月(需缴纳附加费)
- 02商标可走两条路径:向OEPM(西班牙专利商标局)提交国家单一申请,仅保护西班牙境内;或向EUIPO申请欧盟商标(EUTM),一次注册覆盖全部27个成员国,无异议情况下4-6个月下证
- 03支持多类申请(一标多类),尼斯分类体系;异议期为商标公告后2个月内(BOPI官方公报公告后),任何在先权利人均可提异议
- 04可注册类型包括:商品商标、服务商标、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、联合商标;非欧盟申请人须委托西班牙本地代理
- 05西班牙于1995年12月1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,可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西班牙;中国申请人可基于国内商标基础申请通过WIPO指定西班牙
- 06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(自申请日起),需逐年缴纳年费维持;2017年新专利法(Law 24/2015)引入实质审查制度,常规实审周期2-4年
- 07PCT国家阶段进入期限30个月(自优先权日起),须提交西班牙语翻译;西班牙OEPM是PCT国际检索机构(ISA),可使用西班牙语进行国际检索
- 08西班牙是EPC(欧洲专利公约)成员,可通过EPO申请欧洲专利后在西班牙生效;但西班牙未加入统一专利(Unitary Patent)和统一专利法院(UPC),欧洲专利须单独在西班牙验证
- 09外观设计保护期15年(自申请日起,每5年续展一次,最多3次);西班牙于2003年12月23日加入海牙体系,可通过海牙国际申请指定西班牙
- 10实用新型保护期10年(不可延长),适用于工具、器械等发明创造,创造性要求低于发明专利;公告后2个月异议期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国家申请(OEPM,1类) | 6-9个月 |
| 欧盟商标(EUIPO,1类) | 4-6个月 |
| 外观设计专利 | 6-12个月 |
| 发明专利(实审) | 2-4年 |
常见问题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