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SECTION
商标与专利
- 01实行申请在先原则,商标保护期7年(自申请日起),可无限续展,每次续展7年;续展申请可在到期后3个月内办理
- 02埃塞俄比亚于2025年8月15日正式加入《巴黎公约》和《马德里议定书》,此前仅可向EIPA单一申请,现可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埃塞俄比亚
- 03采用尼斯分类(45类),支持多类申请;外国申请人须委托埃塞俄比亚本地代理,委托书须经公证并经埃塞俄比亚使馆认证
- 04异议期为商标公告后60天,可申请延长60天;可注册类型包括文字商标、图形商标、字母商标、数字商标、颜色组合商标、商品形状或包装商标及其组合
- 05商标连续3年未在埃塞俄比亚使用,任何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撤销(不可抗力除外)
- 06发明专利保护期15年(自申请日起),若发明在埃塞俄比亚已正常实施可申请延长5年;需经实质审查,实审周期通常2-4年;非PCT成员,无法通过PCT进入国家阶段,仅可依据巴黎公约主张12个月优先权
- 07实用新型保护期5年,可续展两次各5年,最长15年;仅经形式审查,第三方异议时才启动实质审
- 08外观设计保护期5年,可续展两次各5年(须证明在埃塞俄比亚使用),最长15年;埃塞俄比亚非海牙体系成员,不能通过海牙国际申请指定
- 09EIPA设有IP Tribunal(知识产权法庭,2017年设立),负责审理知识产权争议并向EIPA总干事提出裁决建议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单一申请(1类) | 12-18个月 |
| 马德里指定(1类) | 2025年8月15日后可办 |
| 发明专利(实审) | 2-4年 |
| 外观设计注册 | 8-14个月 |
常见问题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