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SECTION
商标与专利
- 01商标制度基于《商标法》(Cap. 90:01,1952年生效),实行申请在先原则,由 deed 商业登记局(DCRA)下属知识产权办公室主管
- 02商标初始保护期7年(自申请日起),续展期14年,续展须在到期前3个月内申请,逾期有1个月宽限期(须缴罚金)
- 03仅支持单一类别申请(national application),不支持多类申请;可注册类型限于商品商标(Nice分类1-34类),服务商标(35-45类)不能直接注册,须通过英国商标注册延伸至圭亚那确认
- 04异议期为商标在《官方公报》公告后1个月(约30天),公告通常在申请后约2周发布
- 05圭亚那是《巴黎公约》成员国(1994年10月25日加入),但本地无实施条例,巴黎公约优先权实际无法主张
- 06非PCT成员国,不可通过PCT进入国家阶段;专利保护期16年(自授权日起),可申请延长5年或10年,无需缴纳年费
- 07专利可通过两种路径注册:①向DCRA提交国家申请(约36个月);②基于英国或欧洲专利(EP(UK))在授权3年内向圭亚那申请确认延伸
- 08非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,不可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圭亚那;非海牙协定成员国,外观设计不可通过海牙体系指定
- 09外观设计保护期与专利同由《专利与外观设计法》(Cap. 90:03)规制,初始保护期16年,无单独年费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本地申请(1类) | 12-18个月 |
| 商标英国延伸确认 | 6-9个月 |
| 发明专利(国家申请) | 约36个月 |
| 专利英国延伸确认 | 6-12个月 |
常见问题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