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SECTION
商标与专利
- 01实行申请在先原则,商标保护期10年(自申请日起),可续展,每次续展10年;由爱尔兰知识产权局(IPOI)主管
- 02支持多类申请,一份申请可覆盖多个尼斯分类;异议期为商标公告后3个月(90天)
- 03可注册类型包括文字商标、图形商标、组合商标、三维形状商标、颜色商标、声音商标、动态商标、全息商标、位置商标、图案商标及集体商标和认证商标
- 04爱尔兰于2001年7月19日批准马德里议定书,2001年10月19日正式生效,可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爱尔兰
- 05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(自申请日起),需逐年缴纳年费维持;2017年5月19日后提交的发明专利须经过实质审查,医药产品可申请补充保护证书(SPC)延长最多5年
- 06爱尔兰设有短期专利(Short-term Patent),保护期10年,仅需形式审查不需实质审查,权利要求不超过5项,可后续转换为全期专利
- 07爱尔兰是PCT成员国(1992年8月1日加入),传统上PCT申请仅可通过EPO欧洲区域路线进入爱尔兰;2020年《专利法》修订新增Section 127A,允许PCT申请在优先权日起31个月内转换为国家阶段爱尔兰专利申请
- 08外观设计保护期最长15年,初始5年可续展两次各5年;爱尔兰本身非海牙协定直接成员,但作为欧盟成员国可通过海牙体系指定欧盟获得覆盖爱尔兰的保护
- 09巴黎公约优先权:发明12个月、外观设计6个月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单一申请(1类) | 6-9个月 |
| 马德里指定(1类) | 6-9个月 |
| 发明专利(实审) | 2-5年 |
| 短期专利(形式审查) | 6-12个月 |
| 外观设计注册 | 3-6个月 |
常见问题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