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SECTION
商标与专利
- 01实行申请在先原则,商标保护期10年(自申请日起),可续展10年;续展宽限期6个月,恢复期6个月(另缴恢复费)
- 02印度自2013年7月8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,可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印度;IPO(印度专利商标局)为主管局
- 03支持多类申请(一份申请可覆盖多个尼斯分类),与沙特等单一类国家不同;非英语商标须提供英语翻译或音译
- 04异议期为商标公告后4个月(120天),任何人可提异议;异议程序含 plead阶段、evidence阶段、hearing阶段三步
- 05可注册类型包括文字商标、图形商标、颜色组合商标、声音商标、气味商标、形状商标及三维标志
- 06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(自申请日起),需逐年缴纳年费维持;PCT国家阶段进入期限31个月(自最早优先权日起),比标准30个月多1个月
- 07印度不接受PCT国家阶段延期进入,31个月期限届满后申请视为撤回,Rule 138明确排除该期限的宽限(2024年修法确认)
- 08外观设计保护期初始10年,可续展5年,合计最长15年;印度目前非海牙体系成员,DPIIT已提出修法拟加入Hague Agreement
- 09IPO与多国签订PPH专利审查高速路协议,加速审查可缩短至12-24个月出首次审查意见;常规实审周期3-5年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单一申请(1类) | 18-24个月 |
| 马德里指定(1类) | 18-24个月 |
| 外观设计注册 | 12-18个月 |
| 发明专利(实审) | 3-5年 |
常见问题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