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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与专利
- 01实行申请在先原则,商标保护期10年,可无限续展;商标注册后连续3年未使用可被申请撤销
- 022022年3月27日马德里议定书正式生效,牙买加成为马德里体系第110个成员国,可通过国际注册指定牙买加;牙买加选择18个月驳回通知期限,并收取单独规费
- 03支持多类申请(同一申请可覆盖多个尼斯分类),2023年9月《商标修正规则》生效后新增三维、颜色、声音、气味、触觉、味觉、图案、全息图及多媒体等非传统商标的注册路径
- 04异议期为商标公告后2个月;申请至注册整体周期约12-18个月;须委托牙买加本地地址接收通知
- 05《专利与外观设计法》(2020年第1号法案)于2022年2月11日生效,取代1857年专利法和1937年外观设计法;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(自申请日起),须逐年缴纳年费(授权后每年 anniversary 90天内缴纳)
- 06牙买加于2022年2月10日正式受PCT约束,国家阶段进入期限30个月(自最早优先权日起);巴黎公约优先权发明12个月、外观设计6个月
- 07外观设计保护期15年(初始5年,可续展两次各5年),须具备新颖性与独特性;2022年2月10日海牙体系生效,可通过国际申请指定牙买加
- 082020年法案引入实用新型(Utility Model)保护,最长10年,适用于不具备创造性但具新颖性和工业实用性的发明;并设12个月宽限期(grace period),发明人或滥用信任的第三方披露后12个月内申请不丧失新颖性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单一申请(1类) | 12-18个月 |
| 马德里指定(1类) | 2022年3月27日后可办 |
| 外观设计专利 | 8-12个月 |
| 发明专利(实审) | 3-5年 |
常见问题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