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SECTION
商标与专利
- 01实行申请在先原则,商标保护期10年(自注册日起),可续展10年;续展宽限期6个月,商标由Kyrgyzpatent(国家知识产权与创新局)统一审查管理
- 02吉尔吉斯斯坦自2004年6月17日起同时加入马德里协定与马德里议定书,可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吉尔吉斯斯坦,马德里指定后审查期18个月
- 03支持多类申请(一份申请覆盖多个尼斯分类),可注册类型包括商品商标、服务商标、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;需提交经公证的俄语/吉尔吉斯语委托书
- 04商标审查流程:形式审查约4个月 → 实质审查约9个月 → 注册后在官方公报公告,公告后3个月内任何利害关系人可向申诉委员会提异议;注册后5年内可基于在先权利提无效
- 05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(自申请日起),需逐年缴纳年费维持;药品专利可申请延长最多5年;PCT可通过欧亚专利组织(EAPO)区域阶段进入,期限31个月,一份欧亚专利在亚美尼亚、阿塞拜疆、白俄罗斯、哈萨克斯坦、吉尔吉斯斯坦、俄罗斯、塔吉克斯坦、土库曼斯坦八国有效
- 06本国专利实审周期约2-4年,新颖性宽限期12个月;亦可通过EAPO直接申请欧亚发明专利,EAPO实审周期约1-2年,审查效率高于本国路径
- 07外观设计保护期10年(自申请日起),可续展5年,最长25年;吉尔吉斯斯坦于2003年12月23日加入海牙体系(日内瓦法案),可通过海牙国际申请指定吉尔吉斯斯坦,亦可通过EAPO工业设计协议申请区域保护
- 08实用新型保护期5年,不可延长;2023年新《专利法》(No.69)与《商标法》(No.70)生效,全面对接EAEU知识产权制度;2025年起Kyrgyzpatent开始签发电子版商标与专利证书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单一申请(1类) | 12-18个月 |
| 马德里指定(1类) | 18个月 |
| 发明专利(本国实审) | 2-4年 |
| 欧亚专利(EAPO区域) | 1-2年 |
| 外观设计专利 | 10-14个月 |
常见问题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