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SECTION
商标与专利
- 01主管机关为柬埔寨商业部知识产权局(DIP),受理商标、专利、外观设计等IP业务;外国申请人须委托柬埔寨本地知识产权代理人提交,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(POA)
- 02商标注册周期约12-18个月,经形式审查(1-2个月)、实质审查(9-12个月)后公告,公告期90天内可提异议;保护期10年,可续展,续展宽限期6个月
- 03柬埔寨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(2015年6月5日加入),可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柬埔寨;但不允许多类申请,每个商标申请仅限一个类别
- 04PCT成员国(2016年12月8日加入),国家阶段进入期限为优先权日起30个月,不可恢复优先权
- 05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(自申请日起算),但柬埔寨专利局不自主进行实质审查,依赖外国专利局(如中国CNIPA、新加坡IPOS、美国USPTO)的审查结果
- 06中柬专利验证协议:中国已授权发明专利可在柬埔寨DIP直接验证登记,平均周期6-12个月,保护期自中国申请日起算20年
- 07外观设计可通过海牙体系(2017年2月25日加入)或直接向DIP申请,保护期5年可续展
- 08遵循申请在先原则,商标抢注风险较高,建议在产品出口前6-12个月即提交商标申请,核心类别分别申报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单一申请(1类) | 12-18个月 |
| 马德里指定(1类) | 12-18个月 |
| 外观设计专利 | 6-12个月 |
| 发明专利(实审) | 2-4年 |
常见问题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