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SECTION
商标与专利
- 01实行申请在先(first-to-file)原则,商标保护期10年(自注册日起),可续展每次10年;2025年商标法修正案将异议期从2个月缩短至30天,注册流程整体提速
- 02支持多类申请,一份申请可覆盖多个尼斯分类;可注册类型包括文字商标、图形商标、立体商标、颜色商标、声音商标、气味商标、全息商标、动态商标,以及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
- 03韩国于2003年4月10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,可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韩国;KIPO加急审查制度可在2-3个月出结果(适用于产品上市、海关备案等紧急场景)
- 04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(自申请日起),需在申请日起3年内提交实审请求;PCT国家阶段进入期限31个月(韩文翻译可在32个月内补交),巴黎公约优先权发明12个月、外观设计6个月
- 05KIPO与中美欧日等主要专利局签订PPH专利审查高速路协议,常规实审周期约1.5-2.5年;药品专利可申请专利期延长(PTE)以补偿审批耗时
- 06外观设计保护期15年(自注册日起),韩国于2014年7月1日加入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,可通过海牙国际申请指定韩国
- 07实用新型保护期10年(自申请日起),无需实质审察即可注册,适合快速保护增量创新;韩国最高法院明确'象征性使用'不构成商标维持的有效使用,注册后须保持真实商业使用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单一申请(1类) | 10-14个月 |
| 商标加急审查 | 2-3个月 |
| 马德里指定(1类) | 12-18个月 |
| 发明专利(实审) | 1.5-2.5年 |
| 外观设计专利 | 8-12个月 |
常见问题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