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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与专利
- 01科威特实行申请在先原则,商标注册参考周期8-12个月,保护期10年,可续展,续展宽限期6个月
- 02科威特非马德里体系成员,只能向科威特商工部商标专利局(MOCI)单一申请;不支持多类申请,每个尼斯分类需单独提交
- 03可注册商标类型:文字商标、图形商标、三维商标、集体商标、气味商标;需委托本地代理提交,POA须经科威特领事认证
- 04商标注册公告后60天内任何第三方可提异议;注意第33类(酒精饮品)不予注册,第34类(烟草)已恢复受理
- 05PCT成员国(2016年9月9日生效),国家阶段进入期限为优先权日起30个月,可享1个月宽限期(至31个月,需缴滞纳金)
- 06专利法依据1962年第4号法律(2001年第3号法律修正),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;巴黎公约优先权发明12个月、外观设计6个月
- 07科威特专利局目前尚未启动实质审查,已提交申请仅作为优先权和权利占位证据,一旦审查机制启动在先申请人将享优先地位
- 08申请语言为阿拉伯语,可先以英语提交说明书和摘要,3个月内补交阿语翻译;GCC专利局2021年暂停受理新申请,2023年底恢复修订框架,目前仍建议走PCT国家阶段或单一国家申请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单一申请(1类) | 8-12个月 |
| 马德里指定(1类) | 不适用(非马德里成员) |
| 外观设计专利 | 暂无实审机制 |
| 发明专利(PCT国家阶段) | 30个月进入,实审待启动 |
常见问题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