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SECTION
商标与专利
- 01实行申请在先原则(first-to-file),商标保护期10年(自注册日起),可续展10年;续展可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,宽限期6个月
- 022026年1月商标法修订生效,异议期从公告后1个月延长至2个月,同时引入加速审查程序,加速注册可缩短至5-7个月
- 03支持多类申请(一标多类),可注册类型包括文字、图形、立体、声音、颜色组合商标;须委托哈萨克斯坦本地专利代理人提交(外国人强制代理)
- 04马德里议定书2010年12月8日生效,可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哈萨克斯坦;EAEU商标统一注册制度推进中,未来可一次申请覆盖五国
- 05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(自申请日起),药品和农药专利可延长最多5年;PCT国家阶段进入期限31个月,巴黎公约优先权发明12个月、外观设计6个月
- 06实用新型保护期5年(可延3年),外观设计保护期15年(可延5年);哈萨克斯坦为欧亚专利公约成员,可通过欧亚专利局(EAPO)一次申请在成员国全域获得发明专利保护
- 07QazPatent(哈萨克斯坦知识产权研究院)为商标与专利审查主管机构,2025年起上线电子申请系统,支持在线提交与状态查询
- 08商标海关保护可通过EAEU统一海关登记系统办理,在任一成员国海关备案后可在五国边境获得保护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单一申请(1类) | 10-14个月 |
| 商标加速审查 | 5-7个月 |
| 马德里指定(1类) | 12-18个月 |
| 发明专利(实审) | 1.5-3年 |
| 欧亚专利(发明) | 1-2年 |
| 外观设计专利 | 8-12个月 |
常见问题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