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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与专利
- 01卢森堡无独立国家商标注册系统,商标保护通过比荷卢知识产权局(BOIP)统一注册,一份申请覆盖比利时、荷兰、卢森堡三国全境
- 02BOIP商标保护期10年(自申请日起),可无限次续展,每次10年;支持多类申请(一申多类),语言可选荷兰语、法语或英语
- 03异议期为商标公告后2个月内;可注册类型包括文字商标、图形商标、组合商标、三维商标、颜色商标、声音商标、动态商标、集体商标和认证商标
- 04卢森堡于1998年4月1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,可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卢森堡(实际通过BOIP延伸);亦可通过EUIPO申请欧盟商标覆盖全欧盟
- 05卢森堡专利实行登记制(无实质性审查),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(自申请日起),仅审查形式要件不审查新颖性和创造性;实务中主要通过EPO欧洲专利并在卢森堡验证获得有效保护
- 06PCT国家阶段进入期限30个月(自优先权日起),巴黎公约优先权发明12个月、外观设计6个月;年费滞纳可享6个月宽限期(需缴滞纳金)
- 07卢森堡无独立外观设计审查制度,可通过BOIP注册比荷卢外观设计(保护期5年,可续展4次共25年),或通过海牙体系国际注册指定
- 08卢森堡知识产权局(Office de la Propriété Intellectuelle,隶属于经济部)负责专利登记与外观设计备案,商标事务由BOIP统一管辖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BOIP商标注册(1类,比荷卢三国) | 3-6个月 |
| 马德里指定卢森堡 | 6-9个月(通过BOIP延伸) |
| 卢森堡本国专利(登记制) | 2-4个月(无实审) |
| EPO欧洲专利验证卢森堡 | 2-4年(含EPO实审) |
常见问题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