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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与专利
- 01主管机关为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公司(MyIPO),2019年新商标法(Trademarks Act 2019)生效,采纳first-to-file(申请在先)原则,支持多类一申
- 02商标保护期10年,可无限续展;续展宽限期1个月;异议期为商标注册公告后60天内
- 03可注册商标类型涵盖文字、颜色、声音、气味、全息图、运动商标等6类
- 04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(2019年12月27日加入),可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马来西亚,也可直接向MyIPO提交单一申请
- 05PCT成员国(2006年8月16日加入),国家阶段进入期限为优先权日起30个月;巴黎公约优先权期12个月(专利)、6个月(外观设计)
- 06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(自申请日起),实审请求须在申请日起18个月内提交(直接申请)或4年内(PCT),实审周期约12-24个月
- 07实用创新(Utility Innovation)保护期10年,可延展2次各5年,最长20年;外观设计保护期5年,可续展4次各5年,最长25年
- 08马来西亚非海牙外观设计体系成员,外观设计须直接向MyIPO申请;2025年12月31日起引入专利授权后异议制度,6个月异议窗口
- 092025年1月起IPOS-MyIPO专利审查高速路(PPH)试点启动,可加速审查进程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单一申请(1类) | 12-18个月 |
| 马德里指定(1类) | 12-18个月 |
| 外观设计专利 | 6-12个月 |
| 发明专利(实审) | 请求后12-24个月 |
常见问题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