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SECTION
商标与专利
- 01实行申请在先原则,商标保护期10年(自注册日起),可无限续展;法律依据为Law 380(2000年商标法),经Law 580(2006年)和Law 1024(2020年)修订
- 02支持多类申请(Multiclass YES),采用尼斯分类第11版;可注册类型包括文字、图形、标语、字母、数字、形状、颜色组合、声音、气味等可感知标志,以及集体商标、认证商标、商号、地理标志
- 03异议期为商标公告后30个工作日,可申请一次15个工作日延期;非马德里体系成员,须通过尼加拉瓜工业产权注册处(PIR/MIFIC)单一申请
- 04巴黎公约成员(1996年7月3日加入),优先权期限发明6个月、商标6个月;POA须经公证+海牙认证,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原件
- 05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(自申请日起),需逐年缴纳年费;PCT成员(2003年3月6日加入),国家阶段进入期限30个月;须在公告后6个月内主动请求实质审查
- 06实用新型保护期10年(自申请日起);外观设计保护期5年,可续展两次各5年(共15年),外观设计有1年宽限期,支持多项设计合并申请(同一洛迦诺分类)
- 07专利无正式异议程序,但第三方可在授权前任何时间提交观察意见,审查员将通知申请人并在2个月内作出决定;常规实审周期6-7年
- 08非海牙外观设计体系成员,外观设计须向PIR单一申请;PIR隶属于发展、工业和贸易部(MIFIC),无在线注册查询系统,仅有在线公告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单一申请(1类) | 12-18个月 |
| 发明专利(实审) | 6-7年 |
| 外观设计注册 | 8-12个月 |
| PCT国家阶段进入 | 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 |
常见问题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