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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与专利
- 01荷兰无独立国家商标局,商标注册统一由BOIP(比荷卢知识产权局,总部位于海牙)受理,一次注册同时在荷兰、比利时、卢森堡三国生效;不能仅单独在荷兰注册商标
- 02BOIP商标保护期10年(自申请日起),可无限续展,每次10年;续展宽限期为到期后6个月(需缴纳附加费)
- 03实行申请在先原则,BOIP进行形式审查与绝对理由审查(含显著性审查);通过审查后公告,异议期为公告后2个月,不可延长
- 04可注册类型包括文字商标、图形商标、形状商标、颜色商标、声音商标、三维商标、系列商标、联合商标、集体商标;不支持多类申请需单独提交每个尼斯分类
- 05欧盟商标(EUTM)可通过EUIPO统一申请,覆盖含荷兰在内的全部27个欧盟成员国,注册周期6-7个月;中国申请人可经马德里体系指定欧盟或比荷卢
- 06荷兰于1998年4月1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,可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比荷卢(BOIP为指定局)
- 07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(自申请日起),荷兰为PCT成员国(1979年7月10日加入),PCT进入国家阶段期限31个月,但须通过EPO欧洲区域阶段(Euro-PCT)进入,无直接国家路线
- 08欧洲专利授权后需在荷兰生效(缴纳年费、提交荷兰语翻译),荷兰为统一专利法院(UPC)成员国,可选择统一专利保护
- 09外观设计可通过BOIP注册(比荷卢统一保护),保护期5年、可续展4次共最长25年;荷兰于2018年12月18日加入海牙体系(日内瓦法案),可通过海牙国际申请指定欧盟或比荷卢
- 10荷兰专利局(RVO)不进行实质审查,仅要求13个月内提交新颖性检索请求;无实用新型保护制度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BOIP比荷卢商标(1类) | 3-5个月 |
| EUIPO欧盟商标 | 6-7个月 |
| 马德里指定比荷卢 | 12-18个月 |
| 欧洲专利(EPO实审+荷兰生效) | 2-4年 |
| 外观设计(BOIP) | 1-3个月 |
常见问题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