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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与专利
- 01主管机关为菲律宾知识产权局(IPOPHL),受理商标、专利、外观设计、实用新型等全部IP业务,全程在线提交(eTMFile/ePatFile系统)
- 02商标注册周期约12-24个月,经形式审查、实质审查后在IPO公报公告30天异议期,无人异议则核发注册证;保护期10年,可续展
- 03菲律宾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(2012年7月25日加入),可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菲律宾,也可直接向IPOPHL提交单一申请
- 04PCT成员国(2001年8月17日加入),国家阶段进入期限为优先权日起30个月,接受英文申请无需翻译
- 05发明专利须在申请日起4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,从申请到授权通常3-5年;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无需实审,授权较快
- 06外观设计保护期5年,可续展两次各5年,最长15年;实用新型保护期7年不可续展
- 07非菲律宾居民申请须委托本地专利代理人/律师,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(POA)
- 08菲律宾商标抢注问题严重,建议在产品出口前6-12个月即提交商标申请,并利用多类申请制度一次性覆盖核心类别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单一申请(1类) | 12-24个月 |
| 马德里指定(1类) | 18-24个月 |
| 外观设计专利 | 8-12个月 |
| 发明专利(实审) | 3-5年 |
常见问题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