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SECTION
商标与专利
- 01实行申请在先原则,商标保护期10年(自申请日起),可续展10年;续展宽限期6个月,依据《商标法条例2001》(Trade Marks Ordinance 2001)由IPO-Pakistan管理
- 02巴基斯坦于2021年2月24日向WIPO交存马德里议定书加入书,2021年5月24日正式生效,可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巴基斯坦;此前仅可向IPO-Pakistan单一申请
- 03不支持多类申请,每个尼斯分类需单独提交;可注册类型包括商品商标、系列商标、联合商标、证明商标、防御商标、彩色商标;地理标志可通过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保护(无独立GI注册制度)
- 04异议期为商标公告后60天内(2个月);外国申请人须委托巴基斯坦本地代理并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(POA)
- 05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(自申请日起),需逐年缴纳年费维持;巴基斯坦非PCT成员,仅可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申请(优先权12个月、外观设计6个月),实审周期3-5年
- 06外观设计保护期10年(可续展两次,每次5年,最长25年),非海牙体系成员,仅可向IPO-Pakistan单独申请
- 07IPO-Pakistan近年推进电子化注册与IP Tribunal建设,2023年《商标修正法》进一步衔接马德里体系并强化知识产权法庭裁决机制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单一申请(1类) | 18-24个月 |
| 马德里指定(1类) | 2021年5月24日后可办 |
| 外观设计注册 | 12-18个月 |
| 发明专利(实审·巴黎公约) | 3-5年 |
常见问题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