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SECTION
商标与专利
- 01实行申请在先(first-to-file)原则,商标保护期10年(自注册日起),可无限续展,每次续展10年;须在到期前1年内申请续展
- 02巴拉圭不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,无法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,须向DINAPI(国家知识产权局)逐一单一申请;外国申请人必须委托当地注册的知识产权代理人提交
- 03不支持多类申请,每个尼斯分类须单独提交申请;尼斯分类第11版,涵盖34个产品类和11个服务类
- 04异议期为商标公告后60个工作日(约12周),期间任何利益相关方均可提出异议;公告须在首都报纸连续刊登3天
- 05可注册商标类型包括文字商标、图形商标、三维商标、声音商标、颜色商标、动画商标、多媒体商标;须提交委托书(POA),可在申请后60个工作日内补交公证件
- 06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(自申请日起),依据《专利法》第1630/2000号;巴拉圭不是PCT成员,仅可通过巴黎公约主张12个月优先权直接向DINAPI提交国家申请
- 07实用新型保护期10年(自申请日起);外观设计保护期5年,可续展两次各5年(最长15年),外观设计披露后6个月宽限期内仍可申请
- 08DINAPI审查能力有限,发明专利实审平均5-8年;DINAPI于2024年推出「PYA'E PORÃ」加速计划,针对文字商标(第3/5/10/29/30/32类)可缩短至约3个月,前提是无异议且委托书已备案
- 09商标注册后须在5年内使用,否则可能被第三方以未使用为由申请撤销;海关知识产权备案制度已建立,可申请边境保护措施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单一申请(1类) | 12-18个月 |
| PYA'E PORÃ加速通道(文字商标) | 约3个月 |
| 外观设计注册 | 6-12个月 |
| 发明专利(实审) | 5-8年 |
| 实用新型 | 2-4年 |
常见问题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