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SECTION
商标与专利
- 01实行申请在先原则,商标保护期10年(自申请日起),可无限次续展,每次续展10年;续展宽限期6个月
- 02塞尔维亚为马德里协定(1992年4月27日加入)和马德里议定书(1998年2月17日加入)成员,可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塞尔维亚,也可向ZIS单一申请
- 03支持多类申请(一标多类),可注册类型包括文字商标、图形商标、颜色商标、三维商标、声音商标等非传统商标
- 04异议期为商标申请公告后3个月;2020年2月新商标法生效后实行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审查后公告异议制度,冷却期最长24个月
- 05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(自申请日起),需逐年缴纳年费维持;年费滞纳宽限期6个月(需缴附加费);PCT国家阶段进入期限30个月,可延长30天
- 06塞尔维亚为PCT成员(1997年2月1日生效),巴黎公约优先权发明12个月、外观设计6个月;专利实审周期通常2-4年
- 07短期专利(petty patent)保护期10年(自国际申请日起),适用于满足新颖性和工业实用性的发明,审查程序简化
- 08外观设计保护期25年(初始5年,可续展4次每次5年);塞尔维亚为海牙体系成员,可通过海牙国际申请指定塞尔维亚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单一申请(1类) | 8-12个月 |
| 马德里指定(1类) | 12-18个月 |
| 发明专利(实审) | 2-4年 |
| 短期专利(petty patent) | 6-12个月 |
| 外观设计专利 | 6-12个月 |
常见问题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