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SECTION
商标与专利
- 01实行申请在先原则,商标保护期10年(自申请日起),可无限次续展,每次10年;由斯洛伐克工业产权局(ÚPV SR)负责审查与注册
- 02斯洛伐克自1997年9月13日起加入马德里议定书,可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斯洛伐克;同时也是欧盟成员国,可通过EUIPO申请欧盟商标一键覆盖27国
- 03支持多类申请(一标多类),尼斯分类体系;可注册类型包括文字商标、图形商标、三维商标、颜色商标、声音商标、全息商标及其组合
- 04异议期为商标申请公告后3个月内;注册后5年内未真实使用的,任何人均可申请撤销(genuine use要求)
- 05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(自申请日起),需逐年缴纳年费维持;PCT国家阶段进入期限31个月(优先权日起),巴黎公约优先权发明12个月、外观设计6个月
- 06可通过欧洲专利局(EPO)申请并在斯洛伐克生效,也可直接向ÚPV SR提交国家申请;实审周期约2-4年,Visegrad Patent Institute可担任国际检索单位
- 07外观设计保护期5年(自申请日起),可续展4次每次5年,最长25年;斯洛伐克作为欧盟成员可通过海牙体系国际注册指定
- 08商标维权可在布拉迪斯拉发区法院提起诉讼,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可向斯洛伐克海关总署申请备案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单一申请(1类) | 8-12个月 |
| 马德里指定(1类) | 12-18个月 |
| 外观设计专利 | 6-10个月 |
| 发明专利(实审) | 2-4年 |
常见问题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