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SECTION
商标与专利
- 01南苏丹目前尚无生效的商标法。《Trademarks Bill 2013》自2013年起提交议会审议,至今未正式通过立法,商标注册制度尚未建立
- 02在商标法正式生效前,司法部(Ministry of Justice and Constitutional Affairs)自2014年起依据1969年苏丹商标法(Sudanese Trade Mark Law No. 8 of 1969)接受商标申请,后一度暂停;2023年起恢复接受商标预留(reservation)申请,预留商标待法案通过后可转为正式注册并享有优先权
- 03商标预留不等于注册,预留期间无法获得排他性法律保护,但可在商标法生效后获得在先权利,阻止第三方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
- 04南苏丹不是PCT成员,无专利合作条约途径;政府尚未建立专利注册制度,目前无法在南苏丹获得专利保护
- 05非马德里议定书成员,无法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南苏丹;亦非巴黎公约成员,无法主张优先权
- 06商标法草案规定保护期10年(自申请日起),可续展;异议期拟定为公告后60天,但以上条款在法案正式通过前不具法律效力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预留申请 | 约2-4周 |
| 商标正式注册 | 法案通过后开放 |
| 专利申请 | 暂不可办 |
| 外观设计申请 | 暂不可办 |
常见问题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