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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与专利
- 01东帝汶目前没有正式的商标注册制度,无法在官方机构提交商标申请或获得注册证。品牌保护的主要手段是在当地主要报纸(如Tímur Post、Suara Timor Lorosae)刊登警示性公告(Cautionary Notice),声明商标所有权,公告须以葡萄牙语或德顿语发布
- 02警示性公告不产生正式商标权利,但可构建「推定知情」证据,在日后IP法落地后有利于主张在先权利。建议同时在印度尼西亚、澳大利亚等周边国家注册商标,形成区域保护网
- 03东帝汶不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,无法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指定东帝汶;也不是PCT成员国,无法通过PCT途径进入国家阶段
- 04《工业产权法典》草案于2025年2月经部长理事会批准,涵盖商标、专利、工业设计、地理标志等内容,但尚未经国民议会通过颁布。WTO加入承诺中,东帝须于2027年1月1日前全面实施TRIPS协定,预计IP法将在此前落地
- 05目前无专利审查制度,无专利审查员、无异议程序、无专门IP法院。发明人同样可刊登警示性公告声明发明所有权,但无法获得排他性专利权
- 062022年12月颁布《著作权及相关权利法》(Law No. 14/2022),是东帝汶首部正式知识产权立法,保护文学、科学和艺术作品的作者权益
- 07东帝汶于2017年9月12日正式加入WIPO,与WIPO签订合作备忘录,正在WIPO和韩国特许厅(KIPO)支持下筹建国家知识产权办公室
- 082025年10月东帝汶正式成为东盟第11个成员国,未来将逐步对接东盟知识产权合作框架(ASEAN IP),包括加入东盟专利审查合作(ASPEC)等机制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警示性公告(报纸刊登) | 1-2周 |
| 工业产权法典立法 | 草案已过部长理事会·待颁布 |
| TRIPS全面实施 | 2027年1月1日前 |
| 周边国家商标注册(印尼/澳洲) | 12-24个月 |
常见问题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