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SECTION
商标与专利
- 01萨摩亚商标制度依据《2011年知识产权法》由商业、工业和劳工部(MCIL)下属知识产权注册处(IPROS)管理,实行「使用在先」原则,但注册可获得排他性保护
- 02商标保护期10年(自申请日起),可续展10年;续展宽限期12个月;支持多类申请(尼斯分类第9版),可注册文字、图形、颜色、声音、气味、形状等类型
- 03异议期为商标公告后3个月,任何利益相关方均可提出异议;需缴纳异议费WST 300
- 04萨摩亚于2019年3月4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,可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萨摩亚,为第103个马德里成员
- 05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(自申请日起),创新专利保护期7年;依据《2011年知识产权法》第126条,专利须满足新颖性、创造性、工业实用性
- 06PCT国家阶段进入期限31个月(自优先权日起),巴黎公约优先权发明12个月、外观设计6个月
- 07萨摩亚于2019年10月2日向WIPO交存《海牙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日内瓦法案》加入书,2020年1月2日生效,外观设计保护期15年,可经海牙体系国际申请指定萨摩亚
- 08授权委托书(POA)仅需简单签署,无需公证认证;萨摩亚为海牙公约成员,中国文件可办Apostille附加证明书
| 项目 | 参考周期 |
|---|---|
| 商标注册(1类) | 12-18个月 |
| 马德里指定(1类) | 18-24个月 |
| 发明专利(实审) | 3-5年 |
| 外观设计(海牙指定) | 12-18个月 |
常见问题
